方绍宁,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西省芦溪县上埠镇党委委员。他被乡亲尊称为“金牌调解员”,扎根基层二十四年以来,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起,成功率达99%,替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用忠诚书写青春
1998年,方绍宁毕业分配到芦溪县宣风镇人民政府工作,二十出头的他执意选择了去司法所。大家都劝他:“调解工作是件苦差事,有做不尽的琐事、难事、烦事”,他却回答说:“调解可以化解千家难事”。其实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斌圣深深地影响着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方绍宁在调解一场意外受伤纠纷时过于粗心,好在当时的“乡村判官”杨斌圣出面“圆场”,他被杨斌圣深深地触动。从此,他白天与杨斌圣一起下村调解,晚上研读法律知识,不久他拿到了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证。通过多年刻苦钻研和实践,方绍宁不仅掌握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过硬本领,还赢得了百姓的信任,为在人民调解的道路上打下了坚实基础,也逐渐成长为调解战线上的一员“猛将”。
用真心排解民忧
在当地老百姓心里,遇着难事急事,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方绍宁。春节前,村民胡某在福建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请他一起去福建调解。得知情况后,方绍宁冒着冰冻天气赶往福建。找到当地交警队时,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妻子、姐姐两位妇女来与他协商调解,俩姑嫂以各种理由哭诉没能力赔偿。第二天,两位妇女又带了一名“光头男”出现在他面前,一来就说调查了事故现场,胡某横穿马路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方绍宁心想碰到了一颗“硬钉子”,但他讲事实、讲法律,有凭有据、有理有节,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为家属争取赔偿金近40万元。
为调解不眠不休
方绍宁调解的成功率高,在身边同事看来,和他肯吃苦有关系。在一个寒冬的夜晚,方绍宁突然被手机铃声惊醒,原来是某村民诉说其儿子小萍在广州意外身亡,请求他帮忙。接完电话,他立刻与家属赶往广州市。通过当地派出所,得知小萍是在开车送货时突发哮喘病死亡。在协商意外死亡赔偿时,货运部老板态度强硬,只愿意支付一两万元慰问金,又占着本地人的优势,故意拖延时间。眼看临近年关,既无赔偿,亡者也不能入土为安,同行家属身心俱惫,几次想放弃维权。看着家属疲惫的脸庞,方绍宁说:“你们先回去休息,我来想办法”。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他一边多方收集资料,一边翻阅法律法规条款,同时联系当地司法机关、村委会参与调解,连续一周只睡两三个小时。最终,经过努力调解,为小萍家属争取了23万元赔偿款。赔偿协议签订后,货运部老板对方绍宁说:“我还第一次见你这种为了别人的事情这么拼命的人。”
用赤城守护圣土
“忍住寂寞,耐住清贫”,这是方绍宁心中的一杆标尺,也是他一直攀登的一座精神高峰。面对困难之时,他依然坚持。外出河南省帮助农民工维权时,建筑承包老板一直到事故发生第十天才出现,而每天只有一次十五分钟的调解。这件纠纷时间长又无进展,方绍宁不得不想一出“攻心计”终于留住了这位“忙”老板,他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法与情进行调解,使这起维权纠纷得以化解。面对恐吓之时,他依然坚守。在处理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时,一位“律师”恐吓方绍宁,但他没有害怕,以正气和胆气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面对诱惑之时,他依然坚定。方绍宁帮助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而他始终坚持不接受吃请、从不接受任何财物,把廉洁看得比生命还重。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为民跑腿,从不敷衍;帮教济贫,早出晚归。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方绍宁凭着直爽亲和的性格和雷厉风行的做事态度,用汗水和激情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搭起了一座又一座和谐之桥,展现了基层干部的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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