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护士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护士20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三级医院专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在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六楼人事科。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份、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进修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5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国家另有安置政策的定向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资格审查: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开考比率,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总分数构成:笔试占40%、面试占30%、专业测试占30%。
(一)笔试。应聘人员全部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到资格审查。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护理学基本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到面试。进入面试时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人员不再替补。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三)专业测试。面试后按招聘人数的1:2比例进入到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护理三基”基本技能操作。
五、考核、体检
1、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考核前需进行体检。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4、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其它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的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4、本招聘公告由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9-6832665 监督举报电话:0799-6832670